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xx大厦特大火灾中的4名主要直接责任人批准逮捕。
据记者了解,这4名主要涉案嫌疑人分别是:北京xx装潢公司(简称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xx,xx公司项目经理朱xx,xx公司焊
工队长陈xx,xx公司瓦木油工队长田和朋。
调查结果表明,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负责人朱xx又安排陈xx任队长的焊工队负责游泳池二层不锈钢栏杆的焊接,田和朋任队长的瓦木油工队负责改造游泳池一层防水层,但张xx和朱xx2人均未对两个施工队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事故当天13时许,瓦木油工队的工人在游泳池一层地面涂刷聚氨酯防水涂料时,发现焊工也在二层作业,因一、二层之间无隔离层,遂将此情况报告给朱xx及田和朋。但田和朋为赶工期,要工人趁焊工休息时继续施工,而朱xx则仅要求焊工队长陈xx用木板对两个作业区进行简单隔离,并继续施工,致使焊工作业时焊接渣掉落到防水涂层上,引起火灾,并造成该起事故11人死亡,37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