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9-11 16: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破坏交通工具与设施主要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可能使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的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罪名中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除直接破坏交通工具外还包括影响交通正常的设备。那么,关于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解答。

  所谓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9条第2款),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有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法律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而且,这些交通设施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因为只有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如果行为过失损坏的交通设施不是正在使用中,而是正在生产或正在修理而未交付使用,或者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成立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1)行为人必须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由于行为人缺乏谨慎所致。如火车通过铁路道口不慎将路旁放置的废钢挂带在路轨上,造成列车颠覆。如果直接管理交通设备的人员,在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以致过失破坏交通设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2)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未成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不构成本罪。

  (3)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同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不是由于行为人过失行为所引起,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谁可以告诉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建议来电咨询。
破坏交通设施罪条文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你好,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请问什么时候发生的?可以详细说下情况ZXN
您好,请问什么时候发生的?可以详细说下情况ZXN
潘炯律师
潘炯律师
2分钟前
你好,目前你们的婚姻状况是怎样的呢?可以详细说说,这边来帮你针对性解答。我是潮汕本地律师,如有疑问,
邓浩律师
邓浩律师
4分钟前
你好!你这是民事纠纷请说一下具体什么情况?
网络上的兼职要谨慎判断,有些是诈骗或刷单的
您好,一般自杀是没有赔偿的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