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纪诚受贿案

更新时间:2012-12-18 2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1996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纪诚受贿案立案侦查。1996年12月30日侦查终结,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1997年3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被告人黄纪诚任北京市市

1996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黄纪诚受贿案立案侦查。1996年12月30日侦查终结,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1997年3月1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

  被告人黄纪诚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共22万元。

  1992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黄纪诚出任北京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政府代表团总团副团长赴香港招商,收受港商刘常名手表、摄像机、金项链等贵重物品,价值人民币16.9万元。回京后,被告人黄纪诚为刘常名协调解决与北京新大都实业总公司合资项目中征用土地问题。

  1993年2月间,被告人黄纪诚协调、解决天平利园酒店有限公司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问题,收受该公司董市长李路松下牌彩电,价值人民币1.05万元。

  1993年6月间,被告人黄纪诚协调、解决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成立、经营开发权等问题,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王福生松下空调1套,价值人民币1.05万元。

  1994年9月,被告人黄纪诚协调、解决香港协润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市合资项目北京王府停车楼综合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的拆迁、用地面积等问题,收受该公司王志才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3万元。

  1997年7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纪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黄纪诚能如实供诉犯罪事实,主动坦白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案发前退赔赃款、赃物,确有悔罪表现,可酌予从轻处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纪诚犯有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定案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应予认定。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黄纪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纪诚以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由提出上诉。

  1997年8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黄纪诚收受上述财物,均利用了领导、主管市政、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且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其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原审法院对被告人黄纪诚受贿案定罪、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几天后取保候审(因为金额很小)(听内部人说该案子免于起诉)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没有
如果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原劳动关系应当继续存续,工资应当发放的,并且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较大的受贿案情节较轻可以直诉吗
您好,受贿罪这个罪名意欲是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法益,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本身,国民对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的信赖。所以是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
相关知识推荐
律师解答动态
被执行人为黑户,名下无财产,可否追加其配偶
进网址绑定手机号可能有风险。若担心信息泄露,可尽快修改该账号密码,设置强密码且定期更换。同时密切关注
你好,转弯让直行,小车全责
你好可以联系抖音平台了解原因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3分钟前
这种情况有追回钱的可能。首先要收集好与朋友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投资情况的证据。接着可以尝试和
唐文刚律师
唐文刚律师
14分钟前
你好,是可以的,可以发律师函,但是需要审查证据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