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强迫职工劳动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18-08-27 15: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本罪已改为“强迫劳动罪”。那么最新强迫职工劳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最新强迫职工劳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最新强迫职工劳动罪立案标准

  1、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2、违反劳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最新强迫职工劳动罪立案标准

  二、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所确立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其双方地位平等。强迫职工劳动的行为,侵犯了职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休息休假权利。侵犯的对象,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认定客观方面要注意三点:一是必须表现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二是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以殴打、没收押金和集资款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时间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等;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这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指雇佣职工为其劳动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

  三、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4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强迫职工劳动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 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最新的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特殊情况  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 (一)重大案件: 1、致人重伤或者精神失常的; 2、明知是人大代表而非法拘禁的,或者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3、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月,或者一次非法拘禁十人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 1、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
有人知道最新的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公务员赌博肯定不合法,这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但法院将高利贷降到合法利息判决,是因为法律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要申请退款,得先看当时消费时有无相关退款约定。要是商家承诺过可退,直接找商家说明情况按约定办理就行。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这种情况很可能遇到问题了。先保留好冲钱记录、平台相关页面、沟通信息等证据。尝试与平台客服沟通,要求解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这种情况,追钱有戏。你给陪玩花的七八万,如果是有借款性质,或基于恋爱关系的大额赠与且有条件,就能要回
杨莹律师
杨莹律师
17分钟前
正常去探望没有违法行为而被殴打,可以选择报警
您好,可以申请援助处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