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因为自己的女朋友被范某调戏,小伙子罗某与两名同伴一起闯进范某的家里,将范某捆绑起来殴打,同时抢走了范某身上的200元现金,后来对这200元现金进行分赃,罗某拿走了其中的50元。不久后,经报案,罗某与同伴均被抓获。虽然罗某等三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范某的谅解,但法院认为罗某等三人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罗某10年有期徒刑。抢了50元却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罗某自然不服,便提起了上诉。近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那么入室抢劫50元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所判处的量刑是不是过重呢?罗某因此被判10年,冤不冤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当场通过打击、殴打、强制等暴力、胁迫的办法,使财物的所有人和保管人无法反抗,从而强行将他人财物抢走,构成抢劫罪,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在以下几种严重情况下,构成抢劫罪的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一)入室抢劫的,即进入他人住处或生活起居的地方并对他人实施抢劫行为;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即在飞机、火车、公交车上对车上的搭乘人员进行抢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如“抢银行”或者抢运钞车等;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由于枪是禁止流通的管制器械,另外持枪抢劫比持刀抢劫的主观恶性要大;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由于该类物资具有急需的重要特性,因此抢劫该类物资需要加重处罚。
罗某为了报复范某调戏自己的女友的行为,故意叫上自己的朋友未经过范某的同意闯进范某家中,将范某捆绑后对其实施暴力行为,并在此时抢走范某身上的财物,并非法占为己有。虽然只有200元现金,但是抢劫罪的成立不是看数额,而是行为犯,只要抢劫的行为一旦实施,那么即构成抢劫罪,因此罗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中的入室抢劫。
抢劫罪不同盗窃罪,抢劫罪量刑的参考情节主要是抢劫方式、抢劫地点和对象,并不仅仅行为人非法占有的数额。而入室抢劫所对应的最低量刑为10年有期徒刑,因此虽然取得被害人范某的谅解,但根据刑法规定,罗某仍须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