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赵某系南昌某驾校科目三教练,在教女学员万某科目三的第二天,邀万某外出游玩,后以暴力手段,在面包车内强行与万某发生性关系获刑。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经开区法院近日一审以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据了解,经查明,被告人赵某系南昌某驾校的科目三教练,在教万某练车的第二天下午,赵某驾驶其面包车带着万某到南昌周边游玩,返回后在南昌某大学附近的饭店吃饭。当晚20时许,赵某驾驶面包车将万某带至该大学附近的一条偏僻马路上,在面包车内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万某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