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岚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案子。
2013年下半年,河南安阳的26岁小伙辛某在网上玩“炫舞”游戏时结识了一名叫小雨(化名)的女孩子,并在游戏里“结婚”,两人常以“老公”和“老婆”来称呼对方。后来,辛某通过与小雨的同学网上聊天,得知小雨是一名不满14周岁的在校小学生。
2014年5月,辛某不满足于网上交流,在与小雨通过手机联络后,于当月21日来到日照市某小学,与小雨见面。第二天,辛某将小雨带到一宾馆开房,并在宾馆内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发现女儿数天未归的小雨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辛某随后被抓。
辛某落网后,小雨的一番话,让民警震惊,她说自己是自愿的,因为辛某是她“老公”,小雨还为辛某求情,说他没有强迫她。辛某辩称,自己是本着找对象的想法来找小雨,双方已网上“结婚”,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并未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证人证言、网上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和辛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可以证实辛某在与小雨见面前后,均明知其不满14周岁。虽然辛某在游戏中与小雨虚拟“结婚”,但因小雨不满14周岁,年幼无知,根据有关规定,即使在其同意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也同样构成强奸犯罪,并应依法从重处罚。
因此,岚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