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不想要他。”因不愿抚养意外怀上的二胎,年轻母亲万某某在家中自然分娩后,对孩子用手掐、往地上摔、用剪刀刺,后又将尚有气息的婴儿混在生活垃圾中一同扔掉。
2015年10月14日,因被控故意杀人罪,万某某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5岁万某某是北京人,中专文化,案发前无业,在家中带孩子。
公诉机关指控,万某某于2014年7月1日9时许,在大兴区黄村镇新安里小区的家中自然分娩一男婴,万某某因不愿抚养该男婴对其实施手掐脖子,用剪刀等扎刺身体,往地上摔等行为,后又将该男婴放入装有生活垃圾的垃圾袋丢弃于该小区公共垃圾桶內,致男婴重度脑损伤死亡。万某某于2014年7月29日被警方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万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万某某表示认罪悔罪,称家中婆婆管钱,自己的精力和经济条件有限,不想抚养孩子。
万某某称,案发当天清晨6点多,其腹部难忍,后在厕所自然分娩产下一名男婴。再用剪刀将脐带剪断后,万某某将男孩抱进卧室,在卧室里门口,身上还有羊水的孩子掉到地上,后脑勺磕在马扎的角上。
“摔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是轻还是重,拿竹签扎他腹部,拿手掐他(掐哪),脖子(掐他脖子)。”
万某某说,一番折腾后,孩子仍有气息,万某某很害怕,把孩子抱起来放在床上,用红色包裹后装进有生活垃圾的垃圾袋中,下楼扔进垃圾桶。万某某称,在生产前,她并未将怀二胎一事告知家人,发现怀孕后月份已大,考虑到需要引产做掉孩子花费高昂未选择就医,家人问及是否怀孕时她也没有如实说明。
庭审中,万某某辩护人向法律提交了一份其丈夫何某书写的谅解书。何某在谅解中书称,作为被害男婴的父亲非常痛心,但自己也存在对妻子关系不足的问题。万某某独自照料第一个孩子十分操劳,且现在孩子也需要母亲,因此希望法庭对万某某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