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两个女子为了争一个厕所,大打出手,结果是两人都受了伤。受伤之后两人均是受到了处罚。其中一个还被判了刑加赔偿7万多元。这事是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这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她们两人原来是邻居,也都是过40的人了,都是住在湖里区的一幢出租房里。今年的5月5日,他们就因为谁先用厕所发生过吵架之事了,第二日,又再次因为这件事而吵。
吵了之后还不行,还动起手来了,其中的吴女士拿起搓衣板就打林女士,林女士被打肯定不让啊,立即扑向了吴女士,两人撕扯起来,谁知两人不小心都滑落楼梯下,而吴女士则被林女士所压,导致了胸椎骨折,林女士也有几处皮外伤。经检查,吴女士所受伤的程度达到二级,林女士则是轻伤。之后。吴女士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林女士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起诉到湖里区法院了。至今,判决以下,认为林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判定她有期徒刑7年,赔偿吴女士789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