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某被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2月7日凌晨,陈某至女友殷小姐所租住的晋安区水头村一民房,提出想带殷小姐回自己的老家,但被拒绝。二人因此发生了争吵,愤怒之下的陈某对殷小姐拳打脚踢,并用塑料凳、铁制小桌子等器械殴打女友,还将其用力甩到床上。打斗后,殷小姐腹痛难忍,在陈某的陪同下就医,被诊断出脾脏破裂,接受脾脏破裂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殷小姐的伤情已达到重伤二级,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的刑事犯罪。
事后,陈某及其家人为殷小姐筹措了3.9万元的手术费,但伤害已经造成,殷小姐无法原谅陈某。陈某后被警方抓获,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