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因琐事大打出手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4-10-0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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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26日一男子酒后与公交车司机产生纠纷,一时冲动将对方打伤,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男,55岁,本市人。2013年5月1日晚8时许,李某酒后骑自行车行至本市河东区新...
9月26日一男子酒后与公交车司机产生纠纷,一时冲动将对方打伤,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男,55岁,本市人。2013年5月1日晚8时许,李某酒后骑自行车行至本市河东区新开路某公交站时,与公交车司机蒋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某一时气愤与蒋某发生肢体冲突,用手击打其左脸部,造成蒋某轻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事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积极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日前,经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要寻求合法途径理性解决,避免一时冲动出手伤人,否则不但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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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架抢劫了对方手机会判刑吗?
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 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寻找法定或者酌定 从轻、减轻的情节,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
涉嫌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人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