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幼儿抱回家 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判刑二年
更新时间:2012-12-1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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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日,垫江县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垫江县五洞镇的农民易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易某今年32岁,生育有一个女儿,一直想要个男孩。去年3月,易在垫江县桂溪镇东门石岩路卖水果时,发现附近一空屋内有一个1岁多的男孩无人看管,就把他抱回家喂养。几个小时后,
昨日,垫江县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垫江县五洞镇的农民易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易某今年32岁,生育有一个女儿,一直想要个男孩。去年3月,易在垫江县桂溪镇东门石岩路卖水果时,发现附近一空屋内有一个1岁多的男孩无人看管,就把他抱回家喂养。几个小时后,小孩父亲找到易某,把他送到了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易某行为导致了不满14周岁的幼儿脱离监护人,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遂判处缓刑。(肖玉通讯员李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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