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钱某与被害人田某系某服装厂职工,一日,钱某与田某之间相互进行玩笑性质的打闹。因对田某不断的玩笑逗弄不耐烦,正在工作台加工衣服的钱某随手拿起裁剪用的小号剪刀向站在其身右后侧不足一米远的田某掷出,不料剪刀插入田某左侧腰部,直接刺破腹部并致脾脏两个裂口,造成外伤性脾脏破裂摘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事后,钱某辩称:“我没有想到会扎到他。”
2月26日,贵报刊登《玩笑间扔出剪刀致人重伤如何定性》案例探析一文。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判断故意还是过失,应当以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为标准,而不是以行为人对行为本身的心理态度为标准。间接故意通常只认识到结果可能发生,而放任结果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过于自信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钱某扔剪刀是故意的,但对由此发生的损害结果则是过失。
据此,钱某对扔剪刀致田某脾脏破裂的危害结果,具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钱某并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是由于过于自信能够避免的意识因素,因此是过失致人重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