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狗咬死,遛狗拴绳入法被写入法律

更新时间:2021-04-25 15: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养起了宠物。在猫狗成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员的今天,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譬如出门遛狗,拴不拴绳子等等。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重庆一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狗咬死,遛狗拴绳入法被写入法律。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

重庆一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狗咬死,遛狗拴绳入法被写入法律

  4月23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4月22日清早,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一名二年级男生在上学途经夔门街道长岭村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初检,该学生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目前,该独居农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

  最新的《动物防疫法》,“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赫然在目。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如果出门遛狗,狗没有犬牌和犬绳,就属于违法行为。

  人们之所以这么关注这个话题,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人自家就养了许多宠物,《动物防疫法》和他们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文明养宠物虽然在社会上倡导了很多年,但仍然有人不文明养宠物,这给众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不文明养狗,不仅仅只是拴不拴绳子的问题,还包括弃养宠物的问题。没有宠物标牌,大家养小动物,喜欢的时候就捧在怀里,不想要的时候就直接找一个地方扔掉。这导致社会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越来越多。新《动物防疫法》的出台,对这些不良行为也是一种约束。

 重庆一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狗咬死,遛狗拴绳入法被写入法律 

二、

新《动物防疫法》对饲养动物的注意点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另外,还有配合性的罚则,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2)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就应当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

  (3)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进而产生了避免这种结果发生的责任,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

  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区别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重庆一小学生上学途中被狗咬死,遛狗拴绳入法被写入法律”的详细内容,良法善治,民之福祉。动物防疫关系生态安全和人类健康,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落实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显得尤为重要。该法明确提出,“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怎样在领会、贯彻法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科学、可行、见效的实施办法,这考验着地方管理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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