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卖亲生子女是否构成拐卖人口罪?

更新时间:2012-12-18 2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王某是新疆鄯善县农民,4年前结婚,生有两子。去年6月,因其有外遇,家庭关系恶化,王一怒之下带着情人来到乌鲁木齐非法同居。数月后,两人将所带钱财挥霍一空,生活捉襟见肘。王于是打起自己儿子的主意,10月底突然回到鄯善家中,抱走8个月大的二儿子,在乌市以8000元

  王某是新疆鄯善县农民,4年前结婚,生有两子。去年6月,因其有外遇,家庭关系恶化,王一怒之下带着情人来到乌鲁木齐非法同居。数月后,两人将所带钱财挥霍一空,生活捉襟见肘。王于是打起自己儿子的主意,10月底突然回到鄯善家中,抱走8个月大的二儿子,在乌市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体户,并谎称自己离婚后养不起两个孩子,只好“送”掉一个。然而不出一星期,王妻追到乌鲁木齐,并向110报警,很快将孩子和王某找到。王妻告诉警方,她们家的经济状况一点也不困难,一年收入几万元,完全有能力养好孩子。但富有戏剧性的是,王某被公安局收审48小时后,因无法定罪而获释。

  此案中,对于王某出卖自己亲生儿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无法给王某定罪,原因是现行法律对于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尚无明文规定,也不好适用类推,所以难以确定罪名;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定遗弃罪,因为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可视为遗弃婴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而1997年修订刑法时,对于原第一百八十三条未作任何改动,只是列为第二百六十一条,所以法条变动并不影响遗弃罪的认定;第三种观点认为从犯罪构成上应将王某行为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因为王行为是以谋利为目的的“出卖”,而并非“弃而不养”。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认为将王某出卖亲生儿子行为定作拐卖妇女、儿童罪为宜。理由如下:

  首先,符合以犯罪构成为判断标准的定罪方法。从定罪的第一层面看,人不是商品,不能用来交换买卖,一切买卖人口的行为都是非法的。王某出卖婴儿的行为无疑具有刑事违法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法定犯罪构成,应受到刑事处罚;从定罪的第二层面看,王某行为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中并没有排除被拐卖对象的亲人家属;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出卖得利之目的;客观方面只要有拐、卖行为之一者即可,拐来孩子未卖或是仅仅实施了“卖”的行为,只要从中渔利,都构成此罪。

  而刑法上的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恶劣的行为。它是一种纯不作为犯,客观方面只表现为弃而不养行为,或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弃于家外不顾。本案中,王某是为了与情人有钱花而故意出卖亲生儿子的,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出卖谋利之目的,而不是为了摆脱抚养义务;客观上王实施了“出卖”之作为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幼儿的独立人格尊严。因此,从犯罪构成上讲,王某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其次,符合刑法理论上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原则。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罪名的情况。在刑法理论上,对牵连犯一般从一重罪处罚。本案中,王某行为应当属于牵连犯之情形,即:由于犯罪主体和对象的特殊性,行为人在实施出卖儿子行为的同时,又附带了遗弃行为,但出卖得利是其惟一的犯罪目的,遗弃只是为了实施出卖这一目的行为而顺带的一种结果行为。

  在处罚上,现行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一般判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对于遗弃罪,刑法规定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此,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原则,应将王某行为定为拐卖儿童罪。

  最后,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和社会发展需要。刑法第三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如果将出卖自己亲生子女行为定为遗弃罪,最高刑罚只有五年;而拐卖儿童罪同样也是出卖儿童的行为,只不过对象的身份不同,其起点刑就为五年,这无疑与刑法上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导致量刑不平衡。而且,随着社会发展及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出卖亲生子女现象也已由建国初因家境贫困、为孩子生存和自救的被迫之举,转变为纯粹的出卖谋利行为。例如在山西怀仁县,就有人靠出卖亲生子女“脱贫”,在河北正定县公安局侦办的一起涉及110余名山西儿童的特大拐卖儿童案中,却很少有父母前来要求解救,原来这些孩子都是为“致富”而特意生的,人贩子只要设个收购站,便会有人抱着自己出生仅1个月甚至十几天的幼儿送上门来。对待这种灭绝人性的卖子行为,用遗弃罪去衡量显然不符合我国刑事立法精神,而应当定拐卖儿童罪从重处罚,以维护儿童权益和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 [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624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是否构成侵占罪罪?
建议走民事诉讼,依合同约定处理
是否构成拐卖罪?
应该涉嫌非法拘禁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已经构成非法拘禁,建议马上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张杨律师是专业处理刑事案件的律师
现在小姐被警察抓了,然后我会受到惩罚。通过转账记录找到了我。我想保持沟通。然后我会受到惩罚
法律分析:首先,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有金钱往来的证据,但如果没有聊天记录,只是单独的转账,不能证明其他任何东西。所以到警局后,警察会问的各种细节,然后按手印,录像。
贩卖营业执照犯法吗
贩卖营业执照犯法吗
拐卖妇女、儿童罪
手机号码被盗骚扰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签了金融合同,没有上牌,该怎么办?
您好,按照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罪
法人将60%股份转让给我。一年后我又转让回去、经营三年后债权人还可以起诉我吗?实缴资金还需要我缴吗?
可以起诉,实缴资金视情况定。1.起诉情况:若股权转让存违法,如欺诈等,债权人可起诉。需收集证据,如转让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明权益受损。2.实缴资金处理:若转让协
拐卖妇女会怎么有哪些规定
拐卖妇女会怎么有哪些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
卡被异地反诈中心止付了
如果是因为误报或误操作导致的止付,您需要向银行或支付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如交易凭证、身份证明等,以证明您的交易是合法的。如果是因为您的账户存在安全风险,您需要配合
微博网页链接有链接中有规定或违法内容无法查看已读
确定微博网页链接内容是否违规或违法,可以查看微博社区规范,比对链接内容是否违反规定。若仍不确定,可联系微博客服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工业园区属于那个部门管理
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归属工业园区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也是政府行政机关一部分。管理委员会,一般又简称管委会、管委,主要是指组织中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一组人或者一定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