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住宅安全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