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幼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9-12 10: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孩子本应该拥有天真无邪的童年。但有人却以嫖宿幼女为兴趣,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是罪大恶极的。那么奸淫幼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大家或许对此概念还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奸淫幼女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

  奸淫幼女罪是对法律的挑战,是社会国家所不能容忍。那么犯了奸淫幼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大多数人对此或许都不太了解。以下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奸淫幼女罪立案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奸淫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

  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继2010年和2013年全国两会之后,2014年在两会期间孙晓梅第三次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的规定。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删除原罪名1个,即嫖宿幼女罪。

  二、奸淫幼女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朔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乙奸淫幼女多人的;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三、奸淫幼女罪的立案标准

  跟未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 被逮到了会被判刑、 在认定方面不管主观上是否故意、也就是说不管你知不知道对方是否已满14岁、只要发生性关系、就能认定该罪,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是嫖宿幼女罪的立案标准。

  ​不论是幼女还是幼男都应当受到人们精心的呵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奸淫幼女罪和立案标准,以及量刑标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奸淫幼女罪立案标准。若你还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询问,欢迎来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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