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廖建军原本靠建立个人网站制作广告谋生,却鬼迷心窍上传大量淫秽图片,试图增加网站的人气。在被一审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廖建军提出上诉。今天上午,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参加上诉审判法庭,支持一审判决。
开设网站谋生计
廖建军毕业于沈阳一所大学,有一段时间无业在家。但他很快看准热点,搭上网络经济的快车,建起个人网站,凭着每月为他人做网络广告的收入,日子倒也过得轻松自在。
去年4月,随着廖创建网站的浏览人数增多,原先的网络服务器已不堪重负。为能承载更多的浏览量,增加更多的广告点击数,廖租用了更大的服务器。调换服务器后,廖的个人网站浏览速度加快,容量也更大了。
“超级”链接有“内容”
为了吸引更多的浏览人数,增加更多的广告点击数,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廖建军竟然向论坛上传了14张淫秽图片。论坛的人气果然旺了起来,浏览人数与日俱增,渐渐变成了淫秽图片的集中地。除了他自己上传的14张淫秽图片外,其他浏览者也时不时地上传淫秽图片。根据案发后统计,涉案论坛上涉嫌淫秽内容的有效链接有1780个,涉嫌淫秽内容页面的显示点击数为283067次,论坛有注册用户24067人。
为不引人注目,廖建军将自认为比较暴露的217张淫秽图片移至论坛内的“色情图片回收站”,只有他自己掌握进入回收站的密码。但在他人的要求下,廖将进入密码先后告诉了4个网友。一传十,十传百,事后统计,有1.9万人次观看了这217张淫秽图片。
上诉狡辩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廖建军以定性不当、事实不清、量刑过重等理由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牟利的目的,设立论坛传播淫秽图片只是出于自己不健康的爱好,况且自己也不知道涉案论坛中的图片属于淫秽图片。
案件移送至上海市检二分院后,针对廖的上诉理由,承办检察官认为,廖建军在论坛上传播和允许他人传播淫秽图片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浏览,增加更多的广告点击数,以此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这就是一种牟利行为。对于该目的,廖建军在公安机关所做的多次供述中都有表述。此外,廖建军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对于什么样的图片是色情、淫秽的,什么样的图片是违反人们善良道德观念的,应该有清楚的认识。显然,其上诉的理由是无法成立的。廖建军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肆意传播淫秽图片,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