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环保副科长为了图省事,竟然将含有毒化学物质的“毒水”直接排放到河里,致使200多户村民3个月内无鱼可捕,直接经济损失计65万余元。日前,江苏高邮市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高邮市助剂厂环保科副科长兼污水处理站负责人乔高宝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判处罚金20万元。
去年1月29日,高邮助剂厂在生产时有二甲苯少量泄漏,经雨水和车间水沟流到循环冷却水沟内。按工作要求,冷却水沟内的水必须单独用外泵抽到污水处理池内处理后,再排到附近老庄台河内。这需要既开外泵接水,又开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乔高宝觉得太复杂,擅自把一根塑料管一头插入冷却水沟中,一头连接到环保出水泵,打开了环保出水泵电机。最终导致含有苯胺、挥发酚等有毒化学物质的500吨“毒水”流到老庄台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