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无论古今中外都随处可见并且屡禁不止,由赌博引发的社会问题包括违法犯罪也层出不穷,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广州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赌博违法犯罪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从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来看,赌博犯罪具有如下特点:
(一)赌博犯罪形式多样化,各种新型赌博不断出现
传统意义上的赌博一般是以麻将、扑克牌、押宝等常见的形式进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赌博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过去那种一群人围着赌桌吆五喝六、摇骰下注的情况依然存在,同时各种新型赌博相继出现,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六合彩赌博。“六合彩”作为香港地区一种合法的赌博行为,经演变入侵我国广东地区,最后迅速在全国蔓延,为害甚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为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公安厅曾于2001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起刑点及共犯的认定等证据标准,为打击广东地区的六合彩赌博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从近年来我市办理的六合彩赌博案件来看仍然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4年至2006年全市受理六合彩批捕案件数分别为28件、37件、59件,分别占当年受理赌博案件数的37.8%、46.3%、47.6%。这些数据一方面表明广州检警双方打击六合彩的力度在加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六合彩赌博的顽固性,屡禁不止。
2、外围赌博。香港回归后,在香港较为严重的外围收受赌注的非法赌博活动也加快渗入内地。这种赌博中,收受人(外围庄家)接受客户的投注,用于赌马或赌球 。一般情况下,投注人投注时无须先付款,收受人以电话收受赌注,或者面议收受赌注,收受人会用纸笔、电话录音甚至计算机仪器记录所收受的赌注;同时,收受人与投注人一般都会知悉对方的银行账号,以便日后付款,也有一部分是现金交易。
我国的外围赌博发展迅速,有利用各类足球比赛进行外围赌博,有利用内地的足彩、福彩进行外围赌博,还有六合彩外围赌博等,大多先经内地小庄家投注,小庄家再通过港澳地区一些大庄家进行投注。如我市海珠区检察院2005年办理的吴某、何某、梁某、周某赌博案,犯罪嫌疑人即是以体育网站为据点,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足球赌博信息,以各地足球比赛结果为赌具,通过电话接受赌客投注,再通过该网站将接收的投注转投至互联网上的最后庄家处,最后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判刑。
3、网络赌博:在当今世界,互联网已成为社会信息交流的主要平台之一,但同时网络空间也为犯罪分子实施规模更大的赌博活动提供了温床。据统计,截止2003年,全球共有1400多家网络赌博站点,赌资超过600亿美元。近年来,随着中国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境外网络赌博集团加紧了对中国的渗透,他们在中国国内以代理方式建立赌博活动的组织链,以传销的方式发展扩张,蔓延非常迅速。境内也有一些互联网站为追求非法利益,以提供彩票开奖、球赛胜负等咨询服务为名,行下注赌博之实。同传统赌博方式相比,网络赌博因其开设成本低、手段隐藏、互动性强,正日益成为新兴的赌博方式,其影响力更广,社会危害性更严重。如2007年3月,上海市卢湾法院审理一宗网络赌博案件,该案主犯任某利用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开设网络赌场,在短短4个月时间内接受投注累计金额竟高达人民币52.5亿余元。[page]
(二)赌博犯罪在不同区域表现形式有所差别
赌博犯罪从表现形式来看,包括传统赌博、六合彩赌博、外围赌博以及网络赌博等;从行为方式上来看,又分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司法实践中赌博行为人所处的地域不同,其采取的赌博方式也不相同。广州市下辖两市十区,各市、区管辖面积大小不一,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而在赌博形式上也呈现出不同特点。
老八区由于地处城市中心,辖区较小且以工商业为主,警力较为充足,开设赌场或聚众赌博成本高、风险也大,所以赌博的主要形式是采取手段隐蔽、犯罪成本低的六合彩方式,自2004年至2006年,“老八区”检察院共受理赌博案件200件,其中六合彩案件112件,占56%;而番禺、花都、增城等因地处郊区,辖区辽阔且以工农业为主,传统型赌博在农闲期间和节假日比较盛行,加之警力不足,较为容易利用偏僻之地开设赌场或纠集多人赌博,自2004年到 2006年,上述区、市检察院共受理赌博犯罪案件78件,其中六合彩案件12件,仅占15.4%,其他多为传统类型案件。网络赌博由于其隐蔽性较强,一般不受地域限制。而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的,则以城乡结合部居多。
(三)赌博犯罪呈现跨法域 趋势
近年来赌博犯罪呈现跨法域趋势。
首先,直接赴境外赌博。在一些与我国接壤的国家里,靠近我国边境一侧大多都设有赌场,而涉足这些赌场的赌客大部分是我国公民。在国外的很多赌场不允许本国公民进入,其主要目的就是赚中国赌客的钱,它们以优先提供出入境服务或者代办签证、提供往返机票、免费食宿等方式不断招揽我国内人员出国参赌。跨境赌博的玩法、服务等带给人们新鲜感和更多的选择,既满足了赌徒的侥幸心理和虚荣心,又迎合了初赌者的好奇和冒险心理,同时由于跨境赌博通常比较隐蔽,容易让人产生不会被发现和处罚的错觉,因此,许多人趋之若骛,甚至认为它是地位、身份的象征,最终泥足深陷。
其次,境内不法分子与港澳赌博集团相互勾结,利用港澳赌博合法化的环境,以港澳为据点,坐庄进行六合彩赌博和外围赌球。近年来,我市办理的“六合彩”赌博案件,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多数是港澳庄家在本市发展的下线,由庄家身处港澳进行遥控,每一下线收受的赌注数目并不大,但各下线汇集的总赌注数目甚为可观。这种运作模式大大降低了下线的风险,同时又使港澳庄家逍遥法外。
最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也加剧了赌博跨法域犯罪的趋势。犯罪分子通过计算机网络的连结已从穗港澳延伸到台湾甚至国外。如我市2005年批捕的首宗网络赌博案件中,为赌博网站提供平台的服务器就设在台湾,网站经营者通过在我市秘密招募代理人,招引市民进行网络赌球,涉及的金额竟达17986591元。
(四)赌博诱发的社会问题非常严重
赌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人的博弈心理息息相关。由赌博引发的问题不仅仅在于赌博行为本身腐蚀了社会的道德风气,而且容易诱发其他犯罪。
首先,参与赌博者 “十赌九输”,因此赌徒们往往穷尽各种办法筹集赌资,甚至铤而走险踏上犯罪道路,司法实践中,赌徒为了满足豪赌的欲望,采取抢劫、诈骗、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手段攫取赌资已屡见不鲜。如2005年4月由市院起诉的李某、陈某挪用公款、贷款诈骗案,李、陈两名犯罪嫌疑人为偿还赌债,不惜采用虚假担保骗取光大银行越秀分行发放巨额贷款,造成银行损失4800多万元。
其次,由于开设赌场并在赌场内抽水、放高利贷可以攫取暴利,各个赌博集团为了瓜分赌场利益、垄断赌场利润,不断扩张势力,相互火拼,并进一步演化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
最后,广州赌博业近来出现的境外坐庄、境内投注的运作模式,导致大量的赌资通过地下钱庄外流,不仅掏空了社会财富,也是不法分子洗钱的一个重要渠道,严重危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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