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瓷片、散落的陶品、坍塌的窑壁……有着1600年历史的龙泉窑,总会惹来“不速之客”的觊觎。25日,记者获悉,近日,浙江龙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掘青瓷古窑址刑事案件,4名男子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判处了10年至10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5000元。
龙泉窑是中国陶瓷史上烧制年代最长、窑址分布最广、产品质量最高、生产规模和外销范围最大的青瓷历史名窑。龙泉是中国青瓷之都,境内古窑址密集,现已发现的古窑址有400多处。量大面广的分布特点,给古窑址保护带来难度,也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2013年12月11日晚上,龙泉市小梅镇大窑村村民周某某等三人应邀来到小梅镇垟岙头村村民郭某某的家中喝茶。闲聊中,郭某某提起前不久曾有人在大窑枫洞岩窑址盗掘的事,说是挖出了好几块值钱的元代青瓷碎片。这让周某某等人眼前一亮,经过商议,四人决定也去碰碰运气。
古窑距离郭某某的家很近。当晚,四人携带锄头、簸箕等作案工具,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枫洞岩窑址,挖出了一个直径3米宽、深2米的大坑,并盗掘出若干青瓷碎片。巡逻民警发现后将周某某、陈某某当场抓获,另二人逃窜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中,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从严量刑,用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古窑址周边群众学法、守法,自觉保护龙泉青瓷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