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2-12-1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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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公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两罪的区别在于,所挪用的公款是否经领导批准或同意。具体来说,(1)如果批准者与挪用者事先有共同挪用的故意或批准后参与共同使用公款的,应以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论处。(2)如果挪用人以迂回申请、隐瞒款项真实用途、导致大量公款不能
挪用公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两罪的区别在于,所挪用的公款是否经领导批准或同意。具体来说,(1)如果批准者与挪用者事先有共同挪用的故意或批准后参与共同使用公款的,应以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论处。
(2)如果挪用人以迂回申请、隐瞒款项真实用途、导致大量公款不能收回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挪用者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对因被骗而批准或同意的领导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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