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
更新时间:2012-12-1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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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货物购销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一)、最高院有关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货物购销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量刑
(一)、最高院有关规定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2)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的;
(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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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视情节而定。轻微情节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处理方式包括监禁、拘役和罚金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既遂法院会如何裁量刑期?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根据情节而定。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将受刑罚。具体操作包括:1. 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 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者,单位受罚金,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