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2-12-18 19: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999年8月2日窃取了张某的一张5千元的到期定期存单,并于8月3日上午持该存单到储蓄所以张某的名义将5千元取走。后李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当场抓获,在讯问中交待了这一行为。对李某盗窃张某存单并冒领存款的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了几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

    犯罪嫌疑人李某于1999年8月2日窃取了张某的一张5千元的到期定期存单,并于8月3日上午持该存单到储蓄所以张某的名义将5千元取走。后李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当场抓获,在讯问中交待了这一行为。对李某盗窃张某存单并冒领存款的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了几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定为盗窃罪,因为存单仅仅是一种债权凭证,还不能等同于财物,李某虽然窃取了张某的存单,但是还不能直接控制存单所反映的财产,只有在将存款取出后,李某才真正控制了财产,其盗窃行为才最终完成,因此李某冒领存款的行为是其盗窃行为的延续,应按照盗窃罪认定和处理。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定盗窃罪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理由是李某既实行了盗窃这一行为,又实行了诈骗行为,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均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因此应定为两罪。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定诈骗罪。理由是,存单是一种债权凭证,不同于其他财物,李某虽然窃取了存单,但并没有真正控制财物,只有到储蓄所取出存款后,才真正控制了财物。所以李某冒领存款的行为才是该案的关键。仅有盗窃存单的行为而没有将存款取出,还不能构成犯罪。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李某实施了盗窃存单的行为,使张某丧失了对存单的占有,并且通过到储蓄所取出存款而达到了对他人财产的真正占有,李某的盗窃行为是造成张某财产损失的原因,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李某冒领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李某持有的存单虽然是盗窃得来的,但是该存单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并且已经到期。对到期存单的支取,按照银行的规定视同活期存款,不需审查任何证件,只须提交存单即可,因此银行对李某支付存款符合规定,属于有效支付行为,这样银行并没有受到损失。张某失去了存单,该存单又被银行合法支付,因此张某就不能再向银行申请债权,受到损失的仅仅是张某。由于银行没有受到损失,诈骗的对象和客体均不存在,所以诈骗罪不成立。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诈骗罪加盗窃罪
数罪并罚会比单罪较为重些,建议还是请律师到看守所先会见你老公并向派出所了解案件以便确定辩护方案。
是侵占罪还是盗窃罪
是盗窃罪,物品在失主家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请你详细描述一下你是因为什么没有分到责任田。
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申请丹丹
王志伟律师
王志伟律师
19分钟前
您好折扣卡是什么?正规门店打折是可以的,您可以详细说一下您这个折扣卡是什么性质的呢?
你好,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6分钟前
您好,您具体是什么情况报案的呢?有没有与公安机关沟通,看能不能再给你复印一份回执单呢?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