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诈骗分子取款构成诈骗罪获刑
更新时间:2015-09-25 18: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5日10时许,黄某某的同伙(具体信息不详)采用向兰州市民张某拨打虚假诈骗电话套取钱款的方式,诱骗张某从兰州市城关区一银行ATM机上,向户名为“吴某某”的银行卡内汇入人民币2万元,后由黄某某从广州市天河城一银行ATM机上将该钱款取出。
有人以拨打虚假电话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万元,而广州茂名男子黄某某受雇于人,前往ATM机取出了该笔款项,黄某某的行为亦构成犯罪。昨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5日10时许,黄某某的同伙(具体信息不详)采用向兰州市民张某拨打虚假诈骗电话套取钱款的方式,诱骗张某从兰州市城关区一银行ATM机上,向户名为“吴某某”的银行卡内汇入人民币2万元,后由黄某某从广州市天河城一银行ATM机上将该钱款取出。2015年2月22日,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麻岗派出所将黄某某抓获归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