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公款逃跑罪

更新时间:2012-12-18 20: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携带公款逃跑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如何理解“携带”、“公款”等,笔者认为,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应注意以下几点:1.“携带”与“潜逃”的关

  携带公款逃跑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如何理解“携带”、“公款”等,笔者认为,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应注意以下几点: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潜伏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隐藏起来,不为别人所知自己所处的位置;逃跑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从甲地逃到乙地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与潜逃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实践中有的行为人用公款炒股、公款私存,案发后携带这些股票、存折、借记卡等逃跑;还有的为了潜逃和携带方便,用公款购买金银首饰、将公款存入银行卡等,逃跑时携带银行卡或金银首饰,均应认定为携带的公款。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不能仅指随身带着,即不能简单理解为款物在行为人的身上,而应该作扩大解释,即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到此公款。首先,公款是行为人从单位挪用出来的公款,单位对此部分公款已经失去控制;其次,行为人已实际控制了此部分公款。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在逃跑时将公款隐藏起来,或存放在他人处,或潜逃后将公款借给他人,均应认定其为“携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2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要取消哈该优十会员会费,先看当初入会时的协议,里面应该有取消会员及停止扣费的办法。一般可在APP会员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若淘宝物流显示收货但商品有问题想退款,先和卖家沟通说明情况及退款原因,保留好商品问题的照片、视频等证
你好,你前夫不同意,就没办法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打12345反映欠工资问题是有用的,它能帮你把情况转达推动解决。若遇到欠薪,可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
你好,到移动公司、或电信公司查询
你好,死亡原因是什么,谁造成的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