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挪用公款还是诈骗

更新时间:2012-12-18 2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在某国有银行储蓄所担任综合复核员的邓某,找到朋友霍女士,告诉她可以为她的存款办理零存整取业务,利息要比普通存款的利息高很多。霍女士心动,并在几天后将30万元现金交与邓某。邓某在储蓄所柜台为霍女士出具了一张盖有储蓄所业务专用章和其个人印章的收条,

案  情

在某国有银行储蓄所担任综合复核员的邓某,找到朋友霍女士,告诉她可以为她的存款办理零存整取业务,利息要比普通存款的利息高很多。霍女士心动,并在几天后将30万元现金交与邓某。邓某在储蓄所柜台为霍女士出具了一张盖有储蓄所业务专用章和其个人印章的收条,并告诉霍女士凭收条到期可以还本付息。邓某将霍女士的30万元存入银行账户后,为霍女士办理了存折,但直至案发,邓某也没有将存折交给霍女士。邓某收下霍女士的30万元后,利用职务之便将30万元存款取出存入了自己名下的账户,用于个人股票交易,但最终全部赔进了股市。在此过程中,邓某曾先后两次以支付利息的名义,付给霍女士3万余元。后邓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分歧意见

对本案的定性问题,合议庭产生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邓某以给储户霍女士办理内部高息存款为名,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霍女士30万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邓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30万元储蓄存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分  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根据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规定,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求行为人骗取他人财物的犯意非常明显。本案中,根据霍女士的证言及邓某的供述来看,邓某将储户霍女士的30万元从银行取出后炒股的行为,实际上是暂借性质,邓某想等赚钱后再补上,而不是想非法占有这30万元。同时,邓某的身份是银行工作人员,其收取了储户霍女士的存款确已进入银行账户,并出具了盖有单位公章和私人章的收条,办理了存折,手续基本是齐备的,不存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不符合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规定。

除此以外,从民法理论上看,金钱作为一种特殊的替代物,其特殊性体现在: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将其特定化,否则一旦对金钱的占有发生转移,则金钱的所有权也随之转移。银行与客户之间基于开设存款账户而发生合同关系后,在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客户的存款进入银行账户后,所有权属于银行,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客户享有的只是对银行的债权。因此,邓某在把银行储户霍女士的30万元存入银行,并先后出具了盖有银行公章的收条和存折后,此时30万元的所有权已由霍女士转为银行。邓某挪用此款,侵犯的客体应为公共财产的使用收益权,而不是储户霍女士个人的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就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以,就犯罪客体而言,邓某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

综上所述,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客体来分析,邓某将储户霍女士的30万元储蓄存款用于炒股的行为应构成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0年。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514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是职务侵占还是诈骗
如果以公司发货收取预存款的名义,侵犯公司经营利益,可能涉嫌职务侵占
是职务侵占还是诈骗
职务侵占与诈骗均具有占为己有的犯罪故意,但本案中,你朋友并未利用职务便利,更多的是通过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使受害人上当,并占有受害人的财物,应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是诈骗还是贪污
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贪污罪。
买房交了首付后,需要退房。在办理退款手续之前,收据上写着收款时间以银行到达时间为准。这个收据可以写吗
你好,根据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行为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退房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在最终情况下,可以取消对高消费的限制
你好,如果你是因为这个案子被限制高消费的话,现在撤案是可以解除限制的
怎么处理,怎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
大渡口区24小时法律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您好!一般是可以请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3000元以下的工资劳动仲裁律师费在广东东莞一般律师费是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
佳木斯修建房子该怎样给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
我们是外地的跟着私人外包老板在扬州这边干活很久没开工资了怎么办啊
外地打工老板不给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