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致使原有的货币改变形态、数量、面值造成原货币升值的行为。变造货币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变造货币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
《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变造货币罪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即具有变造货币非法牟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对货币进行剪贴、涂改,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变造货币的行为。“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货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货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接、涂改、揭层等加工处理,改变原货币数量、形态或面值的行为。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式变造货币,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变造货币是以真货币为基础进行加工处理,因此变造的货币在某种程度上有原货币的成分,如原货币的纸张、金属防伪线、油墨等。而伪造货币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伪造成为货币,伪造的货币则不具有货币的成分。这是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最大的不同。
3、行为人变造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变造货币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的内容。变造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可视为“数额较大”,未达到以上数额的变造货币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货币数额应该是指变造后的货币额,而不是变造前真币的数额,因为对国家货币信理制度危害的显然是变造的货币而非变造前的真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