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处罚方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2-0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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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犯罪预备主要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一种形态。其中,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那么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处罚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处罚方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处罚方式有哪些

  二、犯罪预备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预备表现形式答疑

  网友提问:

  犯罪预备有哪些表现形式?

  律师回答: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处罚方式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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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处罚,如何处罚
按照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996年刑法修订后,不满16周岁的人,不再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因此,在这之前的盗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大均不应定罪。如果未成年人在满16周岁前后,均实施盗窃行为,也仅应对其年满16周岁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多次盗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其16周岁以前实施的盗窃行为不应计入“多次”。在对未成年人具体量刑时,应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情节及未成年人特有的因素,如犯罪动机、目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惯犯等,以决定是否适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并确定相应的处罚幅度。 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罪,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处罚时,应在法定刑范围内或以下判处刑罚,且需考虑刑法规定的多个量刑幅度。 此外,“盗窃司法解释”还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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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属于自愿赠与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是不可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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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丁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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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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