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犯罪中,犯罪的行为有既遂和未遂的区别。犯罪既遂与未遂对于判刑是很重要的,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是可以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侮辱罪未遂应该怎样处罚呢?怎样认定侮辱罪犯罪未遂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
一、什么是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二、侮辱罪未遂的认定标准: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侮辱罪未遂怎样判刑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
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
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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