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事实不能写在刑事判决书上吗?
以下事实不能写在判决书上:
1、人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2、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思想认识、首先品质、生活作风、缺点成熟的;
3、已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
4、历史上已经处理过的行为;
5、应按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
二、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了解,我们可以发现,首先,法院的判决书下达的时间按照案件的特点及属性的不同会有所区别,短则三月,长则六月,案件审理完毕法院就会尽快下达判决书;其次,我国法律对于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作出了明文规定,按照案件属性的不同,生效时间也不尽相同。
三、刑事判决书需要送给被害人亲属吗?
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被害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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