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判刑的人有重大疾病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6-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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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判刑前或者是判刑后突然发生重大疾病,在这种问题上虽然法律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但是很多人,不管是犯罪嫌疑人本身,还是其亲属,都不太了解。那么,将要判刑的人有重大疾病怎么办?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

将要判刑的人有重大疾病怎么办

  判前或判决后,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机关会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如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按程序办理。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将要判刑的人有重大疾病怎么办

二、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

监外执行的办理

  监外执行的办理: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将要判刑的人有重大疾病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判前或判决后,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机关会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如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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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有重大疾病检察院会怎么办
这个是看是否能走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不会因此从轻、减轻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