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所规制的行为一般都是犯罪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相同的犯罪行为所应该承受的责任都是一致的,而行为人的主观就是其中的一份判断要件。下面就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的区别的法律知识。
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据此,过失犯罪是在过失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犯罪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与犯罪过失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反之,不能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则属于间接故意。
1、行为人是否同时认识到了阻碍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
2、行为人是否有实际根据和理由,认为这些条件是存在的;
3、在事先和事中,行为人是否有利用这些条件积极阻止结果发生的倾向和行为;
1、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2、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3、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