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12-12-18 21: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普刑初字第13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因本案于2010年11月18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1]11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1)普刑初字第13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因本案于2010年11月18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于2011年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13日,被告人王某接到买家需伪造2枚印章的业务后,按要求让他人为买家伪造了2枚章名为“上海之江旅店”、“上海泛泰酒店有限公司”的印章。11月18日11时许,被告人王某将上述2枚印章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出售给买家后被民警当场人赃俱获。经鉴定,王某让他人为买家伪造的“上海之江旅店”、“上海泛泰酒店有限公司”的印文与样本同名印文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证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文书,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赃物、赃款照片,档案机读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工作情况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依法应予处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宽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1月18日起至2011年4月17日止)。

  二、扣押在案的伪造的公司、企业印章依法没收;非法所得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员 谢 燕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顾 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会见提供帮助等。
伪造公文印章罪
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麻烦发一下劳动合同扫描件
您好,请问您的银行卡为什么会被司法冻结呢?是你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转了流水,还是你与别人有法律纠纷,被别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需要了解下详细情况
您好,如果是行政拘留决定书,最多15天就会被放出来。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请律师,也不需要特别担心。如果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4分钟前
农商银行5级分类关注可能涉及贷款风险,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评估法律风险。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