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需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12-12-1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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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2.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相关法律知识: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
1.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
2.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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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想咨询一下,死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些什么
您好!死缓期间要注意遵守监狱规则,不能犯罪。最好的话要好好表现,如劳动积极地做,认真的学习,不与其他犯人勾结谋划犯罪事宜等等,总之就是要遵守规则,积极劳动、如果能揭发犯罪立功更好,表现好的话可以申请死缓变成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