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
更新时间:2012-12-1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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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颁布日期】2002.04.10【实施日期】2002.04.18【失效日期】【法规分类】司法解释【内容分类】【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4月8日由最高人
【颁布日期】2002.04.10 【实施日期】2002.04.18 【失效日期】 【法规分类】
司法解释 【内容分类】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
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
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4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12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4月18日起施行。
2002年4月10日
最高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2002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122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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