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为完成罚款任务 盗伐树木交到派出所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2-12-18 19: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枣阳一派出所民警为完成罚款任务不惜做贼获刑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枣阳民警喻彬竟伙同他人两次盗伐林木,然后将所盗伐木材交到派出所,当作没收的赃物出售。昨悉,枣阳市熊集镇派出所原民警喻彬被襄樊高新区法院判刑两年,缓刑三年。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喻彬在
枣阳一派出所民警为完成罚款任务不惜做贼获刑
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枣阳民警喻彬竟伙同他人两次盗伐林木,然后将所盗伐木材交到派出所,当作没收的赃物出售。
昨悉,枣阳市熊集镇派出所原民警喻彬被襄樊高新区法院判刑两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喻彬在枣阳市熊集镇派出所担任民警期间,为完成单位罚款任务,找到熟人刘浩、姚吉成商议,姚吉成提出砍伐木材作为赃物交到派出所,喻彬表示同意。当月20日,姚、刘两人雇了几名工人,窜至熊集镇茶庵村盗伐林木,喻彬赶到现场欲将木材运走时,山林承包人曲某闻讯赶到,喻彬等人逃走。
今年3月,刘、姚两人又窜至该镇原彭冲村,盗伐松树14棵,喻彬赶到将木材运回派出所。喻彬对所长称,木材是发现别人盗伐后追缴的赃物,遂将该批木材与派出所其他木材一并作价卖给刘某。
案发后,山林承包人报警,襄樊市森林公安分局调查后,于4月11日将喻彬抓获并刑拘。
法院审理认为,喻彬作为民警先后盗伐林木近10立方米,数量较大,已构成盗伐林木罪,遂对喻彬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对刘浩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对姚吉成判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各对3人处罚金8000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砍伐树木多少棵判刑
您好,1000-1500株构成犯罪判刑。
《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盗伐林木罪如何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处刑标准的问题
“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量刑,罪名仍定为盗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是指个人将盗伐的林木非法占有.盗伐林木“数额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立方米-30立方米或幼树1000-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