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xxx犯xxx罪宣告缓刑x年的决定(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xxxx)x刑抗字第xx号);
2、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x刑初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中对xxx宣告缓刑x年的执行部分(xx省xx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xxxx)x刑初字xx号);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期限太短,既不能充分地展开教育、矫正,又使刑罚不具有相应的威慑力。因此难以实现刑罚特殊预防和个别预防的目的。
(2)将受刑人和其他犯人关在一起,容易导致交叉感染,习得犯罪经验和技术,强化犯罪意识,增大人身危险性。
(3)受刑人多数是初犯,对他们来说,即使是短期自由刑,也会使他们丧失对拘禁的恐惧感,降低其自尊心,容易使他们成为累犯。
(4)过多占用监狱设施,成为行刑实务的负担;对受刑人难以组织起来进行劳动,他们在服刑期间不能给社会创造财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以上是一篇关于“撤销缓刑判决如何表述”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撤销缓刑判决的表述,还有缓刑的概念以及缓刑的弊端。除此以外,对于缓刑的纠纷问题,如果有必要的时候,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