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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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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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简易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
刑事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有规定。通常案件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若案情复杂可能延长期限。需满足简易程序条件,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若遇特殊情况如被告人为残障人士等,则不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下:
1.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的二个月;
2.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的二十日;
3. 适用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的十日。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
刑事案件开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七天。
1.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情况下可延长。
2.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情况下可延长。
3.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般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没有具体规定。刑事二审上诉后,法律上只规定了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时间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二个半月,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