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
自诉案件。
《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
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对于检察机关对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即把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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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制度中,自诉案件是否可以转向公诉处理?
可以。如果自诉案件证据不足或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检察院认为符合公诉条件,将提起公诉。另外,自诉人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认为需要公诉的,会转为公诉程序。
自诉刑事案件有公诉人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自诉案件无公诉人。操作方式包括:1.收集证据,证明犯罪事实;2.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3.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缴纳诉讼费;4.出庭参加诉讼,进行法庭辩论;5.等待法院判决,执行判决结果。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否可以反诉
1.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可以反诉。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按管辖范围属于国家公诉的案件,但由于国家消极行使公诉权,被害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自诉方式追诉犯罪的案件。这些案件本质上是公诉案件,不可以反诉。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3.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