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意见》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时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法》181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法院申诉立案不符合本法179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刑事案件申请申诉的,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申诉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斥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从上文可看出,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申诉的申请时间,原则上需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但如果有规定的例外情况,则是两年后也可以申诉的。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刑事申诉立案时间是多久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继续关注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