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

法庭辩论应当如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可以对证人、鉴定人提出问题,对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可发表意见;对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当事人要进行辨认,并发表辨认意见等,在这当中都有可能展开辩论。

从一定意义上讲,辩论是调查的一种方式,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否则,很容易使法庭辩论流于形式。因此,法庭辩论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围绕犯罪事实能否认定、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各自的意见,相互进行辩论,在法庭调查和各方充分发表自己对整个犯罪事实、情节、每个证据的证明力等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作进一步的辩论。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求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提出申请,征得审判长同意后,方可发言。在庭审中,双方展开辩论的机会是均等的。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审判长应征求各方是否还有新意见,在各方表示没有新的意见后,审判长应宣布辩论终结。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如果在辩论中发现证据有疑问,合议庭可宣布休庭,决定延期审理,进行调查核实证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法庭辩论的严格程序
法庭辩论需遵循严格程序。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害人或其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辩论,最后被告人陈述。各环节确保审判公正。
法庭辩论怎样发言,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 法庭辩论的发言顺序: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首先发言,随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答辩,最后是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2. 辩论阶段主要围绕某项具体的事实或争执点展开。发言顺序严格遵循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且需经过审判长的许可。 3. 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若这些新情况或证据在法庭上难以查清,并对案件判决有重大影响,案件将延期审理。 4. 法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会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5. 法庭辩论结束后至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如果案件能够调解,则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应及时作出判决。
参与法庭辩论有哪些规定
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法庭辩论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的顺序进行; 2. 法庭辩论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 3.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法庭辩论时,审判长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最后,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前能够调解,法院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律师解答动态
这种是可以去掉的,只是采取的方式不好
嗯,那是可以的,但你这个电话号码可不可以,但你这个电话号码可以给别人用吗?
为什么不给做小?怎么样的一个状?
万一对方的资金来路不明,涉及到洗钱你就麻烦了
钟翔律师
钟翔律师
4分钟前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最关键的是证据方面,建议你尽量收集能证明你所说的相关方面的证据。
通不过那这种情况下得换一种方式来
还有强制下款,你说的申请的吗?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