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首先要提交上诉状,不能口头起诉。上诉状必须用钢笔书写,通常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如果是公民,应写明该公民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应写明该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果是其他组织,应当写明该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部分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第三部分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准备好之后,要在法定上诉期内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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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哪些主体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人是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被上诉人是提起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上诉人必须是第一审中具有实体权利义务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无上诉权;但是,如果判决涉及其实体权益,也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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