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的有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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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使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审判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简易程序只能在第一审程序中适用。由于刑事案件自身的特点,绝大多数案件属于性质不太严重,事实、情节简单、清楚,因此,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使用较普通程序简易的一种审判程序。根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简易程序只能在第
一审程序中适用。由于刑事案件自身的特点,绝大多数案件属于性质不太严重,事实、情节简单、清楚,因此,简易程序将成为一审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关于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1)、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发现不得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时,应当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判。
此时原起诉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自诉人或公诉人未必另行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将变更的决定通知自诉人或公诉人。
(2)、庭前审查程序。对于公诉案件,在庭前审查程序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足以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复印件以及被告人认罪供述等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庭前审查,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3)、庭审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不出庭的,被告人可以直接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解;对于
自诉案件、自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经独任审判员许可,对方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就可以互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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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什么,是什么规定
简易程序简化办案手续,提高结案效率。适用条件包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等。具体操作为:原告可口头起诉,双方可同时到法院请求解决纠纷,法院可当即或另定日期审理,且应在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
1.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2.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你好,我想问一下简易程序处罚规定内容是哪些?
**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性质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