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王天伦涉黑一审被判死缓罚金1亿元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30上午,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天伦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王天伦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1亿元。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5月,王天伦与

  30上午,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王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1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5月,王某与他人合伙成立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为保证某公司有足够的猪源,王某安排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XX区等地收购生猪。王某及王XX、李某等人对不愿将收购的生猪卖给某公司屠宰场的经营户夏某某、黄某某等人进行殴打,并将生猪强行拉至某公司屠宰。特别是1999年3月以后,王某先后招募了张应、杨玉华等人,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对合川部分区域生猪收购市场的垄断。

  2003年7月重庆A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后,王某为达到垄断目的,安排王XX和王AA等人巡查XX区、九XX区、XX区等农贸市场,以保证上述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均来源于该公司。王XX、王AA与李德勇等人多次对没有在该公司进肉销售的经营户进行语言威胁和殴打,迫使部分猪肉经营户从该公司进肉销售。王某还以支付工资为名收买原渝州交易城物管部主任刘朝忠,使其通过职务便利帮助王某等人对该市场猪肉销售形成垄断。

  王某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经济利益上亿元。王某还向公安机关的有关人员行贿数十万元,寻求非法保护,以帮助犯罪组织和组织成员逃避法律打击。

  王某等人通过长达10余年的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过亿,给市场生猪收购、猪肉销售经营户及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强制。王某明知A公司的屠宰场对生猪进行注水,仍将“注水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地区形成了重大影响。

  此外,王某团伙内成员唐XX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30万元;彭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贩毒判处死缓的需要交罚金吗
你好,还是需要缴纳罚金的,请问进入了哪一阶段?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的交流指导,咨询免费。
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
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帮助解决。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不合理协商不了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你好,你可以讲一下管辖地在哪,可以帮助你
是什么原因涉及照片?这个不好弄,不好弄,这个不好弄,这是骗局。
注销营业执照后,需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注销证明,符合领取条件(如仍在失业期、未重新就业等)且审核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1小时前
晚上好,这个公司的名字叫什么呢?现在最关键的不是你的借贷信息。最重要的是你肯定已经和对方签订了电子借
你好,你咨询的纠纷问题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也可以先协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