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探视时间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有关规定,罪犯会见亲属(或监护人),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要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小时,对分级处遇为一、二级和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会见时间延长至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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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罪犯会见亲属(或
监护人),每月准许会见一至两次,每次3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要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小时,对分级处遇为一、二级和有
重大立功表现或被评为省级改造积极分子的,会见时间延长至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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