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后的处理
更新时间:2012-12-1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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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刑法第五十条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这样三种处理结局: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第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
我国刑法第五十条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这样三种处理结局:
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很明显,这个条文将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是否实施故意犯罪作为对死缓犯执行死刑还是减刑的标准;在对死缓期间罪犯的表现方面,将之分为“没有故意犯罪”和“故意犯罪”两类,其中前一种类又包括“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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