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如何评议案件?
更新时间:2012-12-18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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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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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合议庭怎么组成?刑诉法有规定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