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否代理离婚?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严格来讲,植物人(持续性植物状态)、脑萎缩、脑瘫患者等因患病而丧失意识活动和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虽然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司法实践中大多把他们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因此你们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