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婆的出轨,我想和她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配偶一方出轨,离婚时财产分割则可少分或不分。关于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目前我国婚姻法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所以,配偶一方出轨,并不影响财产分割,原则上还是按照均等分割方式处理。当然,最近也有个别法官在处理这类案情时行使较大的自由裁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倾向性分割。不过笔者认为这仅是个案而已。
虽然财产分割方面难以多分给无过错方,但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如果配偶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一方仅仅是一夜情、嫖娼等短期的出轨且没有同居的行为,原则上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